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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于1980年6月建院,1994年经州编委批准为副县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4年6月,与原州计生站合并组建恩施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恩施州妇幼保健院的牌子。主要承担全州妇女儿童保健、临床、科研、培训、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层指导和信息统计等职能。 合并后,经州编委批准设置9个职能及业务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妇女保健与妇产科、儿童保健与儿科、信息与基层保健指导科、医技与功能科、医务与健康教育科、药剂与物资管理科、护理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 中心占地5.88亩,建筑面积4800㎡,其中业务用房2800㎡,医疗设备总价值近2000万元。开设病床30张。核定总编制43人,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7人,自费事业编制6人,目前,职工总数为80人。 通过多年的发展,至今已拥有DR数字化成像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串联质谱分析仪、全自动时间分辩率荧光分析仪、毛细血管电泳仪、生物刺激反馈仪、母乳分析仪、分娩镇痛仪、盆底康复治疗仪、进口全身彩超、妇产科专业彩超、骨密度测定仪、进口视力筛查仪、韦氏学龄儿童量表、韦氏学龄前儿童智力量表、微量元素测定仪、进口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多功能一体化产床、一拖六无线胎心监护仪、利普刀等先进的专业设备,在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产科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 长期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施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1995年,在全州率先创建为首家爱婴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部、省、州科技进步奖三项, “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先进单位”、“全省爱婴医院先进单位”、“全省‘三八’红旗集体标兵”、“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等称号。 |